對付香港暴徒,這位英國人支了些招
發布時間:2020-01-08 點擊次數:392次香港開埠以來任期***長的刑事檢控專員、英國大律師江樂士(Ian Grenville Cross)退休后仍心系這片土地,積極為香港政府如何對付暴徒支招,建議將非法集會***高刑罰提高至監禁六年、實行宵禁及關閉“連登”論壇等。
據香港《星島日報》10月30日報道,江樂士接受專訪時炮轟示威者,指出他們持續的暴力損害了法治,必須追究其責任,使他們了解仇恨、暴力和騷亂不會再有未來。
圖自《巴士的報》
他認為,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必須快速起訴,對參與街頭暴力的任何人施以***嚴厲的刑罰,就算“年僅十六歲”也不是違法的借口。
但面對逾二百名示威者遭起訴,江樂士坦言,檢控人員現在略顯疲態,出現了一些無心之失。
江樂士笑稱,“我仍在美國司法部時,有時會出現這些情況,而這絕非***?!碑斎?,如果可以緊急招募更多的警察和律政司檢控人員,那么出現問題的可能性將進一步降低。
他提出,***重要的是避免積壓大量案件,與示威有關的案件應盡快審理。如果被檢控的示威者人數持續增加,很可能會需要增加裁判官和法官席位,以確保在有效時間內處理所有案件,維護司法公信力且對疑犯公平。
針對一些人的“仇警情緒”,江樂士則強調,特區政府必須與警察同行,在必要時給予額外的裝備。
他不禁感嘆:“當前警方采取的溫和戰術似乎遇上了瓶頸?!?/p>
江樂士以英國為例稱,上月底英國內政大臣帕特爾(Priti Patel)宣布,將向逾萬名前線警察提供五萬伏特電擊槍,以打擊暴力襲擊。這些裝備不僅有效,而且也更安全,所以希望香港相關部門能效仿。
本月初,政府以《緊急情況規例條例》訂立了《禁止蒙面規例》(《禁蒙面法》),但江樂士認為當前針對激進示威者的辦法還不夠。
他建議關閉“連登”(LIHKG)等激進示威者活躍的論壇,將參與未經授權的非法集結***高刑罰由入獄五年增至六年,并實行宵禁,讓政府不要回避采取任何必要的維***治和保護人民行動。
江樂士還提議特區政府打“民生牌”,包括提供更多可負擔房屋、就業機會和改革教育制度。
他指出,大灣區發展潛力巨大,只要與“一帶一路”稍加配合,即可充分發展。政府也必須確保年輕一代重視公民責任、道德觀和歷史理解。
江樂士生于1951年,是英國***大律師,1997年10月15日起擔任香港刑事檢控專員,直到2009年10月21號才卸任。
觀察者網查詢發現,早在10月23日,江樂士就在《南華早報》發表英文署名文章,指出“香港暴力示威者應該面臨法律嚴懲——年輕不是借口”。
“香港暴力示威者應該面臨法律嚴懲——年輕不是借口” 報道截圖
江樂士同樣以英國為例寫道,2011年8月,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倫敦遭到槍擊,引發英國多處***亂,有人趁機縱火、搶劫,房屋、商店和車輛被毀,造成5人死亡,超過16名公民和189名警察受傷。
時任英國首相卡梅倫譴責騷亂是“完全不可接受的”,“沒有任何理由讓警方和公眾遭受侵害或蒙受財產損失”。
當時超過1000人被起訴,且大多是年輕人,定罪后被判嚴厲的監禁刑罰。在因此受到質疑時,英國上訴法院支持對“令人震驚且完全不可原諒”的行為實施嚴厲懲罰,英國***高法院******官說:“為了懲罰和威懾,必須實施嚴厲的判決?!?/p>
江樂士在文章中指出,這種量刑方法在普通法系世界得到了認可。如果有人嚴重破壞了公共秩序,產生了肆意暴力的行為,那他們必須面臨應得懲罰。年輕或良好的前科通常也不總能保護他們免遭刑事后果。